・ 新闻回顾 新华日报 《“专利策略”:不得不防的新贸易壁垒》

南京一民企打赢“洋官司”带来更多警示——


“专利策略”:不得不防的新贸易壁垒 


 

7月27日,位于南京马群的善工真空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艾学明接到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因意大利SAES公司撤诉,终审维持原判——善工公司生产、销售、许诺销售“释汞剂”行为不侵犯原告专利权。

此前的6月9日,国家专利复审委已宣告SAES专利无效。

记者了解到,“释汞剂”是一种用于液晶面板背光源中的必备零件,在中国企业生产之前,意大利SAES公司垄断了全球95%的市场份额。2006年10月,善工公司利用已公开技术结合自主创新,研制、生产出了自己的“释汞剂”,并很快获得了全球14家主要液晶背光源生产企业中12家企业的认证。

可是,从2007年底开始,善工公司及其多家客户不断收到意大利SAES公司的侵权警告;2009年2月,善工公司向国家专利复审委递交申请书,要求宣告SAES其专利无效;同年,SAES公司则将善工公司告上南京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追究其专利侵权责任。

SAES的底气来自于1998年他们在中国大陆获得了相关产品专利。而善工公司的委托律师、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律师卢亚丽仔细研究了相关文件及双方产品后发现,SAES公司的专利并没有创造性,他们只是将原本拥有的即将过期的专利和现有技术进行简单结合得到的方案申请了专利,该专利权应当被宣告无效;同时,卢律师认为,即使承认其专利有效,善工公司的产品也未侵权,因为专利侵权判断的一个原则是“全面覆盖”,即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被控侵权产品必须全部具备,才能判定为侵权。而善工的产品并不完全具备SAES公司的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

面对终于打赢的这场官司,善工总经理艾学明的心情却谈不上喜悦,更多的是无奈。因为,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LED逐步发展起来,越来越多地取代了旧的背光源,“释汞剂”最好的市场高峰期已经过去:全球年销量从35亿支下降到18亿支;单价从0.5元-0.7元降为0.1-0.2元。

回忆这两年多的经历,艾学明最大的感受是:“外国公司很精明,他们的专利策略,已经成为我们不得不防的新贸易壁垒”。卢亚丽律师也发现,在她所经手的跨国企业知识产权诉讼案中,几乎80%都与专利纠葛相关。“国外企业的专利意识非常强,他们一般会首先将比较核心的技术申请专利,考虑到专利的有效期,他们会不断地在某些方面作些改进,然后进行新专利的申请,从而实现他们的核心技术通过不同的技术方案的体现得到更长期限的保护。其中,不排除有相当一部分专利申请是没有创造性的。中国很多企业都吃了这方面的亏。”

那么,如果遇到国外企业“专利壁垒”的干扰,国内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呢?卢律师建议,首先,在收到对方侵权警告后,如果你确定自己不侵权,可以主动到相关法院提出“确认不侵权”的诉讼,不要让对方拖延时间——本案中,善工公司开始采取的是不理睬态度,结果,白白浪费了两年的宝贵时间。同时,要请专业人士对专利进行研究,如果认定他的专利存在不应当授权的情形,那么应当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不要等到他起诉侵权后再被动接招。

而艾学明坦言,他们从未想过去和外国企业打官司,所以,一开始碰到这事“只想躲”,等法院来查封账户时才满世界找律师。“如果政府能够在平时多给中小企业提供相关知识,或者有一个帮扶的平台,我们的处理、应对可能会更主动、更及时一些。”

据记者了解,其实,政府部门与律师事务所也已共建了一些平台,比如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就和南京市科协、南京市知识产权法律援助中心、江苏省发明协会、南京市工商联等单位合作设立了免费咨询热线83734043;可是,很多企业不出事的时候,对这类信息、这类事情基本上不关心,甚至有律师找到他宣传,他还不理睬,一旦遇到事,又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相关专家指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专利及其保护权之类国际官司会越来越频繁地在我们身边出现。当下,尽快培养起成熟的应对态度和科学的处置技巧,应成为国内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必修功课。
      
新华日报记者 杭春燕

文章来源: http://xh.xhby.net/mp2/html/2010-08/17/content_266614.htm

重要通知:原“南京善工真空电子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自2017年9月份起,公司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将转移到全资子公司:南京善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善工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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