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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7日 扬子晚报 报道

南京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1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南京善工不侵犯外企专利权案位列其中。

案件9

确认不侵犯外企专利权案

【案情】 意大利“工程吸气公司”拥有一项“用于释放水银的器件以及由此获得的荧光灯”发明专利。该公司起诉国内“善工公司”生产的两个系列产品侵犯其专利权,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南京中院审理认为,“善工公司”生产的产品,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并不相同,不侵犯“工程吸气公司”的专利权。后者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阶段,涉案专利权被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点评】 我国企业频频面临着来自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威胁。本案的启示是,对于外国企业的专利也不应一味盲目轻信,要善于通过合法手段检验这些专利的有效性,保护自身利益。

新闻链接 http://www.yangtse.com/system/2011/12/27/0123864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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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原“南京善工真空电子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自2017年9月份起,公司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将转移到全资子公司:南京善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善工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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